武山县滩歌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防洪评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改革局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山县滩歌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咨询服务
2.建设地点:武山县滩歌镇
3.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占地7.7亩,日处理能力1000立方米/天,铺设污水收集管网31.4公里。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完成。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深度要求。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二、招标范围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对本项目工程全线进行资料收集和测量、分析、评价等工作,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组织专家会议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需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职工,持有有效的职称证书,所有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8时至2025年10月31日8时登录天水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天水市)”报名并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要求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2.投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书。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 标 ******建设局
联 系 人:宋耀
联系电话: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