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1 招标编号: 赣建莲招字[2025]7号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办公室印制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1 招标编号: 赣建莲招字[2025]7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委员会主管部门 | |||||
招标工程项目 | 莲花县新材料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萍乡市莲花县工业园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莲花县新材料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莲发改字〔2025】42号 | |||||
建筑面积 | 98245.12 平方米 | 层次 | 4 层 | 结构 | 钢结构 | |
项目总投资 | 44233.87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95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莲花县新材料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或变更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的单位名称一致;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其他人员须拟派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土建)、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均具有有效上岗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如为联合体则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4、省外进赣施工单位开标时应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页打印加盖公章。 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并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截图并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委员会 联系人: 刘先******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广场北路1号;③行政监督部门:莲花县招标办 联系电话:0799-******。异议提出与答复:(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5年08月20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21日 | |||||
获取方式 | 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下载 | |||||
联系人 | 谢谦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7月20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7月20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7月20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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