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假日国际大酒店改造提升工程加固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假日国际大酒店改造提升工程加固项目已海宁市商务局批准、******改革局以2407-330481-04-01-21672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工人路98号(现海宁假日国际大酒店)。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拆除改造、梁加固、柱、板浇筑混凝土等,涉及装修改造面积约38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建安费(预算):约10.9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提供投标人2025年07月07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对应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1日下午14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州东路******办事处1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工人路92号 地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573-87006636 电 话:0573-******
2025年07月03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3 |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4 |
企业业绩 |
自2023年1月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备案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工程房屋加固工程1个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必须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
5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6 |
项目经理资格 |
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B类证书复印件 |
7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8 |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07月07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9 |
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
提供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原件。 |
10 |
进浙施工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证明网页截图) |
11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2 |
其他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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