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隆尧顺玉300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风电设备(含塔筒)公示
编号: FA******191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 中交三公局隆尧顺玉300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风电设备(含塔筒)(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有限公司。项目共装设单机容量为6.25MW 风力发电机组16台,实际装机容量为100MW,风电通过35kV汇集线路接至该主变低压侧,升压后通过升压站 220kV 线路送出。
2.2项目工期:2025.06.01-2026.6.30
2.3项目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隆尧顺玉300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达到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后,依据签收单及卖方资料,当月办理结算。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4.2付款方式:
(一)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
本合同生效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和资料:
金额为合同总价 ******银行履约保函正本 1 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及预付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1份;
(3)本合同设备排产计划表。
(4)买方发出的排产通知。
以上资料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由买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及时履行合同,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或兑付卖方出具的保函;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做合同价款。
(二)投料款为合同总价的 20%。
卖方按合同要求进度投产后,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和资料:
(1)卖方与塔筒、叶片、发电机、主轴、机舱、机舱底板、齿轮箱等关键部件分包商签订的供货合同或有效证明复印件(满足本合同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
(2)金额为投产设备总价20%的财务收据正本 1 份。
(3)金额为投产设备总价20%的增值税发票正本 1 份;
以上资料卖方按买方要求整理经审核无误后,由买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投料款。
(三) 到货款为50%,
卖方按买方要求进度将合同设备交付到现场交货地点,履行交货验收手续后,卖方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和资料:
(1)买方代表签署的设备“开箱验收证书 ”正本 1 份,电子版(原件扫描版)1份;
(2)金额为该批次设备价格50%的财务收据正本 1 份;
(3)金额为该批次设备价格 70%的增值税发票正本 1 份;
(4)详细装箱单正本 1 份,电子版(原件扫描版)1份;
(5)卖方出具的设备质量合格证书 1 份,电子版(原件扫描版)1份;
(6)符合合同18.1 规定的保险单复印件 1 份。
以上资料卖方按买方要求整理经审核无误后,由买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次设备的到货款。
(四)预验收款和质保金
全部风力发电机组通过预验收后,卖方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和资料:
(1)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预验收证书正本 1 份;
(2)金额为全部风力发电机组价格的20%的财务收据正本 1 份;
(************银行格式为准。
以上资料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由买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预验收款。
(4)买方根据本项目执行需将卖方的质保责任转移给其他相关方时,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后卖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并于买方要求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银行格式为准。
4.4其他情况: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于2024年成立,注册本金200万元,因项目主合同中与业主约定“本合同范围内设备采购、升压站建安调试、风场区建安施工分包(不含风机桩基及基础施工、风机(含钢混塔筒)吊装及电气安装)、场内道路和其他所有标包均由发包人招标采购,承包人依据发包人采购******有限公司作为本合同的供应商。
六、公示期限
2025年7月25日17:00 至2025年7月28 17:00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毕晗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隆尧顺玉300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联系电话:******30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滚动轴承 设备物资说明:机舱底座 数量:16 单位:套
设备物资名称:拼装机用轴承 设备物资说明:变频/变流系统 数量:16 单位:套
设备物资名称:塔端锚座 设备物资说明:主轴 数量:16 单位:套
设备物资名称:钢圈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6 单位:套
设备物资名称:闸阀 铸铁 正齿轮 设备物资说明:发电机 数量:16 单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