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概况
******服务中心项目地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存金沟乡八家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42′39.072",北纬41°33′59.908",地块面积为1114m2。该地块历史至今没有建设过工业企业,在2015年7月以前************服务中心1座,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图书阅览室1间,建筑面积2******人民政府土地转用手续(详见附件),土地************服务中心项目用地的批复》(宁政土发(******服务中心项目地块进行补充调查。
2、调查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作为这个项目的用地安全使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服务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第一阶段调查******服务中心,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中的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企业,咨询人员访谈,地块内无残留的污水池、未发现堆存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未发现地表及地表下存放过危险废弃物,或者有毒有害物质储罐,未闻到地块内异常或刺激性气味以及污染痕迹。经调查,地块以及相邻地块历史土壤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