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溪市明山区兴隆采石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兴隆采石场项目;
建设地点:本溪市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开采规模:石灰石3万t/a;
采矿工艺:露天开采;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先生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