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建设项目(二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1424-04-01-72575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居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居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建设项目(二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
标段(包)名称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梅州市五华县转水镇黄龙村、矮车村、流洞村、维龙村、益塘村、新丰村、青塘村等7个行政村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及专项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黄龙村、矮车村、流洞村、维龙村、益塘村、新丰村、青塘村等7个村的三线整治、农房风貌提升、道路白改黑、四小园等典型村建设内容。 | ||
招标范围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及概算编制)。 | ||
最高投标限价 | 738981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上)设计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专业或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 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 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 相关信息。 3、信誉要求: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 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 ” 以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4、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441400/inde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 间 |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起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5年 6 月 24 日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 | 2025年 6 月 26日 8: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6月26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6月26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6日08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 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 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五华县水寨镇琴江公路建筑总部大厦10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钟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五华县建设大厦二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范工 | 联系电话 | 0753-****** |
招标监督机构 |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