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凤飞路(静湖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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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街道新建街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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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郎溪县“一地六县”城镇化补短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 |
项目编号 |
LXX-GC-GK-******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8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郎涛路89号、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42号二至六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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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价格70万元;施工费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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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30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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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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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6.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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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张亚平(施工负责人)、冯学俊(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程设计-市政路桥设计) 证书编号:皖************、******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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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郎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柏维力大道~新郎川河段)主管网及天子门水库取水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麟岗大道(区界-捷运大道)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吉安市站前大道南延吉安县段禾河南岸至君山大道工程 企业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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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燕南路17号、南京市江宁区神舟路 37号创智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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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价格70万元;施工费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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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30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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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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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4.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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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丁利(施工负责人)、段秀娟(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正高级工程师证(工程设计-市政路桥设计) 证书编号:皖************、************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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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蚌埠市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南昌市九龙湖新城抚州大街工程(明月山大道-三清山大道)项目设计、赣州经开区何屋路(橘园路-蓉江七路)等四条道路工程设计 企业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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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大道1436号(马兰华苑)49栋1单元101室、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宇文恺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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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价格70万元;施工费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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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30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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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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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3.4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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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刘小忠(施工负责人)、张华(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赣************、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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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信州区三江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旅游环线附属配套设施提升项目(1) 项目负责人业绩:/ ******建设局滨河南路与宁洛高速甘泉河站连接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企业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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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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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施工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3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