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服务项目第二次遂政采【2025】G10-1号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遂政采【2025】G10-1号
二、项目名称:
遂川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付小琴
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红壤研究所内
中标(成交)金额(元)\(%):******.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耕地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根据《遂川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区域内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优先保护区糙米综合达标率达80%以上),实施区域作物产量减产率低于10%,且项目所使用投入品镉、汞、砷、铅、铬五种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规定的风险筛选值。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及以上。 |
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 | 根据《遂川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区域内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优先保护区糙米综合达标率达80%以上),实施区域作物产量减产率低于10%,且项目所使用投入品镉、汞、砷、铅、铬五种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规定的风险筛选值。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及以上。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勇伟,曾敬富,刘治平,刘晓兰,柳正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78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9日 2.开标日期:2025年6月3日。 3.中标人综合得分:99.38分。 4.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村局
地址:遂川县工农兵大道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遂川县泉江镇财旺小区D栋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7800.0元
标段编号:遂政采【2025】G10-1号
评委姓名:郭勇伟,曾敬富,刘治平,刘晓兰,柳正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