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天宇手机卡代销店等3家代理商端口租赁项目
直接采购(公示)
葫芦岛市龙港区天宇手机卡代销店等3家代理商端口租赁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公示,现进行公示。
1.采购内容
葫芦岛市龙港区天宇手机卡代销店等3家代理商端口租赁项目,项目预算:734540.4元(不含税)其中:
葫芦岛市龙港区天宇手机卡代销店:278205.84元(不含税)
兴城市天宇手机卡代销店:111196.8元(不含税)
兴城市沙后所徐振手机卡代销处:345137.76元(不含税)
2. 直接采购(公示)原因
直接采购(公示)供应商兴城市药王诚信电信网络专营店,符合关于印发农村合作宽带项目到期后处理政策(试行版)的通知【中电信辽业〔2024〕54号】定向采购原因: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商来源唯一;依据关于党委会审议“葫芦岛农村合作宽带到期后处理方案”议题的纪要(中电信葫芦岛党纪〔2025〕22号)故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公示)的方式进行采购。
3. 直接采购(公示)供应商
葫芦岛市龙港区天宇手机卡代销店
兴城市天宇手机卡代销店
兴城市沙后所徐振手机卡代销处
4.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5月 28日至2025年5月30日,共3天。
5.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地 址:葫芦岛龙港区龙湾大街22号
联 系 人:杨会丽
电 话:******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日期: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