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电子版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内容未显示,现作出明确,具体内容详见本补遗书附件。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已修改,投标人在招标系统里自行下载查阅。
施工图已修改,投标人在招标系统里自行下载查阅。
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已修改,投标人在招标系统里自行下载查阅。
本项目预算价修改为贰仟捌佰柒拾伍万陆仟壹佰捌拾叁元(¥******元)。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9-25
附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要求: / , / 。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承诺提供不少于******************银行存款证明)。 ******银行级别:******银行。 |
注:1、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
******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未注明标段号的,所投标段均予认可,注明标段号的,注明的所有标段均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自202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路口改造项目)公路工程的施工。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有公路工程二级(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1、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资格要求 |
安全负责人兼环保监控员 | 1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8 | 沥青路面拌合设备 | 4000型及以上 | 台 | 1 |
9 | 运输车 | 10t及以上 | 辆 | 2 |
10 | 水稳混合料拌和 | 产量大于400t/h的二次拌和或振动拌 和设备 | 台 | 1 |
?附录8 定标办法
1.定标组织
(******委员会成员数量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
(******委员会成******************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2.定标办法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对定标会议全程录音录像,并统一密封保存定标投票表、过程记录、录音录像等书面或影音资料,存档备查。招标人应及时、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定标会议相关情况,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会议进行监督。
(2)招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定标会议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
(3)鼓励招标******委员会具体实施。
(************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定标要素的具体内容应参考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质询或考察内容、现场面试内容等,此外,还可以参考以下方面:
①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②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③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④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⑥资质动态核查:核查中标候选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如非“合格”状态将取消中标候选资格。
⑦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3.定标报告的备案
(******委员会名单、定标程序、定标要素、定标办法、定标结果等内容。
(2)定标结束后3日内,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告不少于3 日。
(3)招标人应将定标报告作为招标投标情况报告的一部分,报送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4.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定标
(******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②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定标办法由招标人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制定)。
应包括:
******委员会的组建标准和方法。
2.是否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以及考察、质询的方式、内容、时间安排等。
3.是否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以及现场面试的方式、内容、时间安排等。
4.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定标要素的具体内容应参考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质询或考察内容、现场面试内容等,此外,还可以参考以下方面: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 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5.定标方法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其他定标办法:_____/_____。
6.定标会议主要议程。
******委员会名单、定标程序、定标要素、定标办法、定标结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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