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高新区启辉路西侧之江北路北侧项目已******改革局以 2508-330481-04-01-608195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景观绿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东至启辉路,南至之江北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涉及室外景观面积约13173平方米,其中示范区约1928平方米,景观大区约11245平方米;主要设计内容为示范区前场、后场、下沉庭院及景观大区;具体详见设计条件书。
2.2本项目投资估算(建安部分)室外景观约1000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含修改)、投资估算编制、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修改)、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外景观绿化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景观方案设计、总平各类分析、室外附属(排水、市政道路、景观绿化)、标识标牌、涉及景观建筑结构、景观照明、硬质铺装、景观构筑物、景观小品、绿化、围墙、道路、构架式出入口、室外给排水、海绵城市专篇、四代高层花园阳台专篇设计、竣工图绘制等全部室外景观及附属设施所需的全部施工图。施工期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含: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施工过程中变更联系单图纸的绘制、协调工程变更、全程参与苗木的挑选、参加相关验收工作等相关服务。
2.4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 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签订设计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及修改阶段: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
(4)咨询服务: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工期。
2.5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最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浙江省外单位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相关证明资料。
3.4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的住宅项目单独景观设计业绩(签约合同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7日 9 时 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交易主体登录中注册(详见投标人注册手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网上登记期间,同时到代理机构******有限公司(******街道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楼)免费领取相关资料(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均视为登记不成功,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A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地 址:******街道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邮 编: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茹女士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2025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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