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能温室项目总承包EPC+O跟踪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供应商:
江苏省沭阳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就沭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能温室项目总承包EPC+O跟踪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沭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能温室项目总承包EPC+O跟踪审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能温室项目总承包EPC+O跟踪审计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5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三)合同履行期限:与整个项目施工工期同步,从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向招标人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为止。
(四)主要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付款方式:按期支付跟踪审计费用,工程完成50%,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成80%,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并将所有跟踪审计资料整理装订整齐交付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剩余跟踪审计费用(无息)。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3.人员配置要求:投标单位需在项目组成员名单上注明不少于2名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人员配备至少包括土建、安装专业,相应人员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并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时间以造价师证书注册时间为准),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如未按要求配备人员;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说明: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磋商小组无法判别的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五、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报名时间)
(一)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5年04月11日09:00至2025年04月17日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房泽宇,联系电话:******。
(二)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报名地点):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
(三)磋商文件获取条件:1、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委托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领取的,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3、材料费300元(不予退还)。
注:未按上述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磋商时间:2025年04月21日16点00分
(二)磋商地点: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江苏宏才会议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联系人:徐红斌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房泽宇
联系电话:******
八、本磋商文件公告(磋商公告)期限为磋商文件(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会另行通知。
2025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