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丁桥镇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海宁市丁桥镇。
2.2招标范围:项目涉及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医院辅道(桩号 K0+006)、西至戚姬港(桩号 K0+647.013),路线全长约 642 米;新建永潮路(和平路-龙兴桥)长约 681 米,沿途拆除重建桥梁一座;拓宽改造芦湾路(海潮路-永潮路)长约 963 米;同时完善排水、交安、照明等附属设施。共布置勘探孔29个,其中周边道路8个,永潮路11个(含桥梁4个),芦湾路10个,道路孔深约20米,桥梁孔深60米,勘察总米数约740米,孔详见勘察布孔图。
2.3合同估算:约9.25万元。
2.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5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勘察资料需达到合同规定的勘察深度、技术标准以满足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好与设计单位的配合工作,提供相关的中间资料等。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2.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已办理进浙备案登记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具体要求详《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4日下午14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小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
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 ******/col/col******50/index.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西路85号交通大楼1楼东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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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海******街道长埭路438号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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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姚女士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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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73-******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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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邮箱: |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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