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印刷纸制品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4000吨印刷纸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驿电子产业园12栋、13栋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驿电子产业园12栋、13栋车间内进行异地扩建,本次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863.32m2,分两个生产车间;计划生产规模为年产4000吨印刷纸制品。主要生产设备为:柔版印刷机2台、单色印刷机1台、分切机1台、切纸机1台、配页机2台、胶装机1台、套袋机1台、小型搅拌机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卷纸4000t/a、水性油墨120t/a、胶印油墨0.2t/a、环保水性胶5t/a、汽油0.05t/a、PS版500张、塑料袋15t/a、纸箱10万个/a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卷纸→印刷→切纸→胶装→包装→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切纸粉尘经车间阻隔呈无组织排放;每台柔板印刷机分别设置密闭式管道收集印刷废气,单色印刷机设置集气罩收集印刷废气,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胶装有机废气通过采取车间加强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废气VOCs 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界及厂区无组织 VOCs 排放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建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市九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湘江。 (3)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废纸边角料及废次品、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环保水性胶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PS版、废抹布、手套、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