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花稻长安生态漫步道景观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花稻长安生态漫步道景观工程已由 / 经 / 备案,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长安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内容为固化土路4900m2,拆除并新建挡墙、景观设施、亮化及监控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约200万元,
2.4本工程工期: 6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2025年 2 月 3日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 月17日至2025年 2 月 7 日10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4.2招标文件等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2条规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褚先生 联 系 人: 查女士
电 话: 电 话: 0573-******
传 真: 传 真: 0573-******
2025年 1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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