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文旅融合产业发展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街道文旅融合产业发展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3403.32 平方米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28 2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改革局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办公室 | 经办人: | 李师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雁玲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街道文旅融合产业发展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8-0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19 09:00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2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25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 3403.32 平方米,主要包含三部分:①按照规划使用业态要求,修缮 ************大学)的一幢 5 层混合结构建筑和一幢 2 层清代风格土木结构************居后门停车场位置预留新建厨房、卫生间等配套设施 107.28 平方米。招标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56.23万元;设计费28.7857万元;其他费用略。上述金额均为暂估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没有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可以联合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 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设计、施工负责人,除招标人原因外,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因调整设计方案导致项目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工程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投资额超过立项估算等一切责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因其非设计工作任务的负责方而拒绝承担责任。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住建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拟派)(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工程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工程总负责人)需常驻施工现场,每月驻施工工地≥22天,提供承诺。(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拟派)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建安工程费不低于500万元或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建筑或修缮工程项目)(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一项材料可以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设计业绩的单位提供)(2)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建筑或修缮工程项目)(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一项材料可以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施工业绩的单位提供) |
其他: | ①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提供承诺书);③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工程总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将否决投标(提供承诺书)。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供承诺或声明)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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