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如下更正:
1、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第五条“付款方式”中第“(五)”做出更正,原文件中“(五)质保期满无异议后,将履约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修改为:“(五)质保期满无异议后,质保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为响应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减轻潜在供应商的投标成本,故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更改为:0.5万元。
3、本项目报名表以本次更正通知发出的为准,详见附件。
4、除以上更正通知外,其它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采购人: 重庆市合川区铜溪镇弯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