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刘沟至邢邯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刘沟至邢邯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G234石邢界至内丘县西秋村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冀交函规【2025】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与正在推进前期工作的国道 G234石邢界至内丘县西秋村段改建工程相接,于邯邢界,与国道 G234邯郸段相接.路线全长约62.7公里,其中建设里程约62.1公里,利用宋家庄大桥、将军墓大桥约0.6公里。本项目起点至将军墓段及路罗镇至终点段约38.7公里采用 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0.5米;将军墓至路罗镇段约24公里 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1米.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 时,新建大中桥26座,隧道4座,养护中心、停车区及隧道管理站 1处(合建)。
2.1.1建设地点:邢台市
2.1.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约62.7公 里
2.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书并下达具体任务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2.2招标范围: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刘沟至邢邯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包括初勘、初测和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报、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科研课题、专题报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年 03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二家,且其中至少有一家是小微企业。如单独投标的,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1 00:00至2025-04-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接收: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管理中心;联系人:代江涛;电话:0319-****** ******有限公司;联系人:孟兆强;电话:******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刘沟至邢邯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10000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团结西大街126号煤科院东侧四层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代江涛 | 联系人: | 孟兆强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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