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次) JSZC-320612-HSGL-G2025-001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G2025-0016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参照2023年江苏省畜禽疫苗、标识政府采购中标价设定最高限价为0.28元/毫升;具体采购量按采购人需求确定,总价不超过预算总额。投标报价均按单价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1)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所需的疫苗及相关配套服务、疫苗配套稀释液等。(2)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A效价不低于1∶512。疫苗必须符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u201c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质量标准u201d;疫苗的制苗毒株为H5N6 H5u2013Re13株+H5N8 H5u2013Re14株+H7N9 H7u2013Re4株或H5N2rHN5801 株+rGD59 株,H7N9 rHN7903 株。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1年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分批供货,完成供货及售后等服务(接供货通知后,五日内发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书(如有授权)
4.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具有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所投产品已取得国家兽药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扫描件
9.(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所投产品已取得国家兽药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畜牧兽医站
单位地址:通州区银河路
联系人:蒋建兵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联系人:高建华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建华
电话:******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