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道路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
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市
丁
桥
镇
智
慧
产
业
园
及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项
目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海
发
改
〔
2024
〕
234
号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镇
财
政
安
排
解
决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钱
江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通
程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海
宁
市
杰
成
工
程
管
理
咨询有限
公司
。项目已
具备招标
条件,现
对该项目
的
海宁市丁
桥镇智慧
产业园及
基础设施
配套项目
—
市
政道路工程二标段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7066.27
万元,工程概算
3652.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3652.5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新
建
智
慧
产
业
园
周
边
道
路
北
起
在
建
医
院
辅
道
(
桩
号
K0+006
)
、
西
至
戚
姬
港
(
桩
号
K0+647.013
)
,
路
线
全
长
约
642
米
;
新
建
永
潮
路
(
和
平
路
-
龙
兴
桥
)
长
约
681
米
,
沿
途
拆
除
重
建
桥
梁
一
座
;
拓
宽
改
造
芦
湾
路
(
海
潮
路
-
永
潮
路
)
长
约
963
米
;
同
时
完
善
排
水
、
交
安
、
照
明
等
附
属
设
施
。
1.
本
工
程
新
建
智
慧
产
业
园
周
边
道
路
按
城
市
支
路
标
准
设
计
,
设
计
速
度
30km/h
,
其
中
桩
号
K0+006-
K0+313.560
段
路
基
宽
度
9.5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0m
人
行
道
+2
×
3.5m
机
非
混
合
车
道
+0.5m
土
路
肩
;
桩
号
K0+313.560-K0+497.989
段
路
基
宽
度
21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5.0m
人
行
道
+2
×
3.0m
非
机
动
车 道
+2
×
4.0m
机 动 车 道
+2.0m
人 行 道 ; 桩 号
K0+497.989-K0+647.013
段
路
基
宽
度
12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
×
2.5m
人
行
道
+2
×
3.5m
机
非
混
合
车
道
。
路
面
采
用
沥
青
砼
面
层
、
水
泥
稳
定
碎
石基层,路基采用宕渣填筑,人行道采用花岗岩铺设
,建设地点:
海宁市丁桥镇
。
2.2
招
标
范
围
: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新
建
智
慧
产
业
园
周
边
道
路
道
路
工
程
、
人
行
道
工
程
、
排
水
工
程
、
交
安
工程、亮化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1123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2025
年
2
月
17
日
发
布
的
对
应
资
质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处
于
“
合
格
”
状
态
,
且
资
质
“
合
格
”
状
态
的
等
级
不
得
低
于
投
标
要
求
的
资
质
等
级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前
自
行
做
好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相
关
信
息
的
维
护
工
作
,
并
对
企
业
资
质
、
人
员
资
格
、
项
目
状
况
、
信
用
评
价
等
信
息
的
真
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0-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800
万
元
及
以
上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
2020
年
1
月
1
日
指
的
项
目
竣
工
时
间
,
如
证
明
的
业
绩
资
料
里
不
能
反
应
的
,
由
原
发
包
方
针
对
开
工
时
间
进
行
证
明
)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处理方法处理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供任命书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600
万
元
及
以
上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理
业绩;
?
3.8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1
条规定(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
少于
1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
1
)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二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上述3.10~3.14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3)
投标
人任
何试
图影
响评
标委
员会
对投
标文
件的
评分
、比
较或
者推
荐候
选人
的行
为(
包括
但不
限
于
在
评
标
场
所
附
近
围
堵
评
标
专
家
,
向
经
过
的
评
标
专
家
发
短
信
、
打
招
呼
、
递
纸
条
、
耳
语
暗
示
等
其
他
施
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
9:00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5-02-19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上
传
至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海
宁
)
(******:8081/TPBidder/memberLogin)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
宁
市
通
程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海
宁
市
杰
成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公司
地址:
******街道长埭路
438
号
地址:
海
宁
大
道
338
号
合
力
大
厦
24
楼
联系人:
姚女士
联系人:
陆先生
电话:
0573-******
电话:
******
邮箱:
/
邮箱:
/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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