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南标段更正公告(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原采购项目名称:******街道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南标段
2、原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宜财采计[2025]00050号
3、原采购项目预算:565.56万元/年,三年共1696.68万元
4、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23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类似业绩(40分)、1、近3年以来(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合同签订的同时按照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的第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向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服务许可,并取得服务许可证的(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与类似业绩合同时间相匹配)计4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服务许可证书扫描件,并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评价为合格或满意的正面评价意见扫描件,否则不计分),2、近3年以来(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合同签订的同时未按照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的第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向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服务许可,没有取得服务许可证的,计3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评价为合格或满意的正面评价意见扫描件,否则不计分)。注:①同一个项目无论合同服务年限为几年(合同是多年一签或是一年一签的)均按一个业绩计分。
现修改为:类似经验(40分)近3年以来(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签订与本项目类似经验的,每个计20分,最多计4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评价为合格或满意的正面评价意见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注:①同一个项目无论合同服务年限为几年(合同是多年一签或是一年一签的)均按一个业绩计分。
服务许可证放在采购需求的第四款工作任务及要求的第七点:按照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的第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必须办理本项目的服务许可证。
2、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综合实力(20分)投标单位2020年1月以来服务过的项目所在城市成功创建省级及以上“卫生城市”或“卫生县城”荣誉称号或保持省级及以上“卫生城市”或“卫生县城”荣誉称号的,计20分,(以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全国爱卫办公示名单网页截图为准,否则不计分)。
现修改为:商务部分的综合实力(20分)删除。
3、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拟任项目经理的配备(10分)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地市级以上(含地级市)三年(含三年)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环卫或清洁类项目经理证书的计10分;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县市环卫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的计8分(需提供工作经验及拟任承诺书原件),3.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但不足三年的县市环卫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的计5分(需提供工作经验及拟任承诺书原件),没有的不计分。注:要求提供①拟任项目经理在合同期限内留在本项目实施地管理本项目,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任的书面承诺;②拟任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投标人近期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④拟任项目经理执业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修改为:拟任项目经理的配备(20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地市级以上(含地级市)三年(含三 年)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环卫或清洁类项目经理证书的计 20 分; 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县市环卫项目 负责人工作经验的计 10分(需提供工作经验及拟任承诺书扫描件),3.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但不足三年的县市环卫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的计5分(需提供工作经验及拟任承诺书扫描件),没有的不计分。 注:要求提供①拟任项目经理在合同期限内留在本项目实施地管理 本项目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任的书面承诺;②拟任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扫描件;③投标人近期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④拟任项目经理执业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4、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拟任核心管理人员(10分)拟任核心管理人员(如执行经理、行政管理等)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县市环卫工作经验的每人计5分,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但不足三年的县市环卫工作经验的每人计2分,本项最高计10分,最多按2名人员计算分值。(需提供拟任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内容与项目经理承诺书一致)注:要求提供投标人近期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和同类市政环卫项目业绩,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修改为:拟任核心管理人员(15分)拟任核心管理人员(如执行经理、行政管理等)具有三年(含三年) 以上的县市环卫工作经验的每人计7.5 分,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但不足三年的县市环卫工作经验的每人计 3.5 分,本项最高计 15 分, 最多按 2 名人员计算分值。(需提供拟任承诺书扫描件,承诺书内容与项目经理承诺书一致) 注:要求提供投标人近期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和同类县市环卫项目业绩,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否则不计分。
5、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拟任现场管理人员(10分)1.拟任现场管理人员具有从事本行业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验1人的计5分,最多计5分(提供与项目经理拟任承诺内容一致的拟任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近期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2.拟投入本项目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一人计2.5分,最多计5分(提供与项目经理拟任承诺内容一致的拟任承诺书原件和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近期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拟任现场管理人员(15分)1.拟任现场管理人员具有从事本行业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1 人的计 5 分,最多计10 分(提供与项目经理拟任承诺内容一致的拟任承诺书扫描件及投标人近期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 明材料)。2.拟投入本项目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一人计 2.5 分,最多计 5 分(提供与项目经理拟任承诺内容一致的拟任承诺书扫描件和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近期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 保险的证明材料)。
6、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5年5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现修改为: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5年5月29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 开标室。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2)地址:宜章县文明北路31号
(3)联系人:彭东芬
(4)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宜章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大道保盛幸福城旁曹排安置房一栋二单元
(3)联系人:胡莞羚、胡程霞
(4)电话:0735-******、****** 2025年5月 13 日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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