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城县宝藏镇板河村多功能种植设施农业连栋棚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6.其他:”内容,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
6.其他:
(1)减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的标准
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根据投标保证金减免相关规定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投标人选择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2)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条件与标准
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修改后:
6.其他: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项目招标金额为900万元,按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规定,本项目应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8万元。招标人决定该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如出现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注:本补遗书内容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日期靠后的补遗文件所作的解释为准。
请各投标人自行持CA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切换至普洱市)下载补遗书。由此带来不变敬请谅解!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