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液体甲醇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液体甲醇药剂采购项目 ,已由 / 批准建设。以 / 以 / 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液体甲醇药剂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液体甲醇药剂采购项目
2.3招标范围:甲醇采购,数量约15000吨,据实结算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服务期限3年,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保证每批次在接到发货通知(或采购订单)后2天内将货物运到水厂指定地点,具体交货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GB338-2011《工业用甲醇》要求,必须满足药剂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相应能力的制造商或贸易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制造商须具备甲醇制造行业所必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贸易商投标,具备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0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本招标项目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拟投标的单位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自行接收招标文件,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8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咨询办理)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宣化区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继东
电 话:0313-3045080
8、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有限公司液体甲醇药剂采购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口市宣化区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44号院1号楼商1808号
联 系 人:高继东
电 话:0313-3045080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维多利亚B区8号楼三单元703
联 系 人:高淑云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