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超低排放示范区餐饮油烟治理提升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6108-XM001
******街道超低排放示范区餐饮油烟治理提升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1242.0107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42.0107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街道超低排放示范区餐饮油烟治理提升项目(一期) |
1242.010749 |
1 |
******街道超低排放示范区餐饮油烟治理提升包括涉及到辖区内43家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器、消音设备、烟罩、烟道更换和在线监测,辖区内43家餐饮单位的排油烟系统清洗服务和在线监测数据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拆旧、安装、调试、验收、检测、项目验收等本项目内容。排油烟系统清洗服务和在线监测数据服务服务期: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30 至 2025-06-06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1.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 号);
1.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 号、财库[2008]248 号);
1.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5执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1.6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1.7执行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4号);
1.8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9执行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10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11******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
1.1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3******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在开标当天供应商签到完成且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对已在系统中递交且完成签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老山西街3号院1号楼
联系方式:李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W7栋3层331号
联系方式:鲍云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云龙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