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安镇肖王村综合服务用房和家宴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肖王村综合服务用房和家宴中心项目设计,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肖王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肖王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位于海宁市长安镇,东临修川路,北靠G525国道,用地面积3612㎡,红线东西长74,南北宽48M。
本工程拟建一幢五层的综合大楼,占地面积约1400㎡(密度不大于40%);地上5(容积率不大于******服务中心用房3800㎡;地下建筑面积根据实际需求配置,绿地率不小于15%,机动车位不少于57个,沿路需配置公共自行车场地(20个),其余要求详规划设计条件书。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600万元。
************消防、基坑围护、景观绿化、室外管网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2.4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消防审查回复意见后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房屋建筑项目(厂房除外)同类设计业绩(建安工程费1000万元及以上)1个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5浙江省外单位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6日14: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期间每日9时至17******有限公司(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55号三楼)进行线下登记(法定节假日除外)。
4.2线下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4)设计资质证书;(5)浙江省外单位须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以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5-6 下午14:0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送达至******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A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长安镇肖王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肖王村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55号三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人: 殷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监督部门: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
******服务中心1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3-******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