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高新区中央文体中心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高新区中央文体中心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高新区文海北路南侧中堤路西侧地块;
2.2招标范围为海宁市高新区中央文体中心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包括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等。
2.3建安投资:约64万元;
2.4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以 施工投标人 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下午14:3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其他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长安镇开元路564号4楼 地 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87297016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基本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施工及设计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以施工投标人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 施工资质:(1)具备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承装(修、试)电力资质四级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信誉要求: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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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没有被 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3 |
其他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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