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安溪县民政局招标的安溪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招标编号:安建招字[2025]048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3)招标范围和内容 修改为: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系安溪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1550.6908万元。改造范围:一期7栋,总建筑面积9447.9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办公楼2#储备中心、3#综合楼、4#孤儿院5#福利院、6#光荣院7#救助院等的室内二次装修及外墙屋面改造;水电安装及室外工程等,建筑最高高度为16.85米,最大层数为5层,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9447.96平方米,建筑最高高度为16.85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最高高度为16.85米,最大层数为5层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条款号 3.1.8 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5 | 3.1.8 |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 1、项目负责人 1 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 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 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土建施工员: 1 人; 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土建质量员:1 人; 材料员:1 人; 机械员: 1 人; 安全员(也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 ”):1 人。 注: (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 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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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条款号3.3.5 修改如下: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或发包人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岗情况,施工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点名发现不在岗,则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具体处罚标准详见下表;
施工阶段人员考勤情况及处罚标准
人员 | 每月应 到位天 数(天) | 每月可 请假天 数(天) |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或请假天数超出可请假天数 | |
5 天内(含 5 天)处罚 | 10 天内(含 10 天)处罚 | |||
建造师 1 名 | 30 | 5 | 每天 3000 元 | 每天 5000 元 |
技术负责人 1 名 | 30 | 5 | 每天 2000 元 | 每天 3000 元 |
土建施工员 1 名 |
30 |
5 |
每天 2000 元 |
每天 3000 元 |
安全员(也称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名 |
30 |
5 |
每天 2000 元 |
每天 3000 元 |
设备安装施工员 1 名 | 30 | 5 | 每天 2000 元 | 每天 3000 元 |
土建质量员 1名 |
10 |
0 |
每天 1000 元 |
每天 2000 元 |
材料员 1 名 | 10 | 0 | 每天 1000 元 | 每天 2000 元 |
机械员1名 | 10 | 0 | 每天 1000 元 | 每天 2000 元 |
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1 名 |
10 |
0 |
每天 1000 元 |
每天 2000 元 |
注:
(1)发包人对承包人实行脸模签到制度、施工现场进行视频监控,考勤每个月进行统计。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委托人要求更换人员;
①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10 天(含 10 天)或请假天数超出可请假天数 10 天(含 10 天);
②委托人有确切证据证明项目班子成员不能胜任;
③该人员处罚超过五次;
(3)调换人员的资格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
(4)如遇请假应先经委托人批准后,请假方能生效。
(5)对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及上级领导检查、开会,相关人员不得请假。
(6)上述每月到位 30 天的,视每月份具体天数调整。
(7) 以上人员为本项目最低人数要求,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增加相应人员数量。
4、本项目无危大工程,删除招标文件 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1节 资格文件 说明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三:拟派出的安全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无需提供安全员社保缴费证明。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安溪县民政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