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2001Z02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1-13 09:00:00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728,776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 开标时间 | 2025-11-13 09:00:00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浦梅、兴泉铁路宁化县城关火车站枢纽连接线塘荚垅段道路工程一期的补充说明 各投标单位: 我司组织的浦梅、兴泉铁路宁化县城关火车站枢纽连接线塘荚垅段道路工程一期(招标编号:E************002),现发布本项目补充说明如下: 1.增加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说明:除了“投标须知”、“通用合同条款”外,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通用本》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则应将需要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的“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2.补充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序号5项,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3.合同条款7.5.2 本工程施工工期要求为270日历天,更改为本工程施工工期要求为300日历天。 4.合同条款15.3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工程竣工结算造价3%扣留更改为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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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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