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5年长江镇水利工程设施、生态河道建设等项目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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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人民政府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公示时间 | 2025-04-16 10:27:22 | 项目预算 | 125000.0元 |
******人民政府2025年长江镇水利工程设施、生态河道建设等项目设计 成交公告
【时间:2025-04-16 10:27:22 阅读次数:49】-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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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682-2025-0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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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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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江镇水利工程设施、生态河道建设等项目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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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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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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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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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华盛路15-17号联华国际大厦西侧楼9层D单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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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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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费率:1.77%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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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名称: 2025年长江镇水利工程设施、生态河道建设等项目设计 服务范围: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1.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达到《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规范》(DB32/T3260-2017)的要求。 2.本项目实施期间及运行期,成交人均需做好设计服务工作。 3.响应供应商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响应供应商如果在其设计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采购人拥有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招标项目。 4.响应供应商应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必需的科学研究试验并承担相应费用。 5.供应商对服务缺陷应当及时予以更正,拖延或不予更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6.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规程规定的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确保通过专家评审。 7.其他: (1)供应商应加强对设计方案及图纸的保管,每项设计工作完成后,应将采购人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返还给采购人,其余资料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存档保管,并应及时满足采购人对设计资料的调用、审核等要求。对档案管理不完善造成的资料遗失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如发现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供应商因自身工作失误导致成果错误,无法通过审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责任。 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的具体要求开展委托工作,接受采购单位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本项目后,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并拟定费用通知单,经采购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凭据。 备注:以上服务要求须提供响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者做满12.50万元为止,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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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霞军、章鑫磊、朱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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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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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5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6%;50万元~ 4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5%;400万元~ 1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1%;1000万元~ 5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5000万元~1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25%;1亿元~10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05%;10亿元~50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01%;50亿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0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伍仟按伍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次代理服务费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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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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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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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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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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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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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皋市长江镇华江大道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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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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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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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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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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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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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