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铁西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机构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改造项目参照省民政厅推荐参考清单,结合沈阳市实际以及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政策延续性,确定《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改造内容。
(二)改造原则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在老年人自愿参与的前提下按照需求急迫程度(如失能程度由重到轻、先特困后低保)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二是坚持“一户一案”。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家庭照护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案”。
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各地区在家庭适老化改造资格审批、评估审核、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验收等过程中要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严把质量关口,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三)实施对象
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具体包括:
1.沈阳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79周岁残疾老年人;60-79周岁经评估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老年人。
2.城乡低保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79周岁的残疾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留守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60-79周岁经评估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老年人。
改造对象家庭应拥有对拟改造住房的产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改造的房屋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未纳入拆迁规划。2021年以来已接受“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不再重复改造。
(四)补贴标准
给予符合条件并经评估为“完全失能”或“重度失能且长期卧床”的老年人每户最高3000元的改造补贴(可用于配置护理床、起床器、防褥疮床垫、轮椅、辅助移位等设备),给予其他符合条件老年人每户最高2000元改造补贴。每个困难老年人家庭只能享受一次适老化改造补贴。补贴资金优先从下达各区、县(市)的省级彩票公益金中支出,超出部分由各区、县(市)财政承担。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费用收取与支付,由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协商决定。
三、投标人要求
******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能力、设计能力和施工改造能力(如企业无工程建设类资质,涉及工程建设类改造项目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实施,需提供委托合同),拥有稳定、高效的专业化工作团队。
******居家适老化改造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评估人员、方案设计人员、施工改造人员。(以上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必须为供应商正式职工)
四、进度安排
项目交付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8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
第一阶段——系统培训。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对改造机构的项******居家适老化改造信息平台的使用,改造的评估、设计、施工标准等。
******居住环境等,分别为服务对象制定适老化改造方案,向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提报《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协议签订。改造方案经各区县民政局、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的,由改造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家庭适老化改造协议,约定施工时间等,若产生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自费项目,需由改造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约定收费标准。
第四阶段——改造施工。由改造机构依据改造方案,为服务对象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改造过程应录入至“适老化改造”系统,全程留痕。改造结束后,改造机构要对服务对象及同住人进行适老化产品使用讲解。
第五阶段——工作验收。由市民政局、各区县民政局、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各地区民政部门要组织做好配合入户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第三方机构将验收表反馈各地区民政局,录入“适老化改造”模块存档。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各地区民政局联合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督促改造企业限期整改。
第六阶段——满意度评价。各地区民政局要组织对服务对象家庭适老化改造情况进行入户回访,市民政局对改造情况进行抽检。
五、售后服务
1.项目验收通过并交付后,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至少一年的免费质保服务,在免费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人工、部件的维修维护,包括硬件保修、电话远程技术支持和现场支持等服务。
2.改造完成后,改造机构应与老年人家庭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明确改造各方的权责利关系。
六、付款方式:
******财政局拨付为准)。2.最终以实际建设数量和上门服务量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