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205-THGC-G2025-0017
二、项目名称:******街道非生活垃圾处置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X564089 | 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16栋 | 83.96(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街道非生活垃圾处置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其峰、贡添龙、马贤春、李康、蒋柏良、赵晓联、朱培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元以内费率为0.8%,500万-1000万元以内费率为0.45%,1000万-5000万元以内费率为0.25%,5000万-10000万元以内费率为0.10%,10000-100000万元以内费率为0.05%;按以上规定的80%计取,以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代理费:73740.0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街道厚嵩东路86号
联系人:贡添龙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号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燕
电话:051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