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民和社区,地块面积为 38678m2 。地块历史为农田、宅基地、临时工棚及建筑设备临时场地,目前为草******居住、商业设施、商务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特征污染物为 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共包含 8 个土壤采样点(含 1 个对照点)及 5 个地下水采样点(含 1 个对照点),现场送检 36 个土壤样品(含 4 个平行样)及 6 个地下水样品(含 1 个平行样);
送检实验室土壤样品均检测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一 45 项及 pH,同时,表层土增加农药指标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p,p’-滴滴滴及 p,p’-滴滴伊;S6 及 S7 点位增测石油烃(C10-C40)。根据分析检测结果,所有送检样品中汞、镍、镉、砷、铜、铅及石油烃(C10-C40)检出但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p,p’-滴滴滴及 p,p’-滴滴伊均未检出;
送检地下水样品均检测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一 45 项、《地下水质量标准》中 12 项(色度、嗅和味、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及 pH,W3 及 W4 增测石油烃(C10-C40)。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氟化物、铜、铅、砷、镉及石油烃 (C10-C40)检 出, 所有检 测因 子均满 足《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指标限值及相关标准值;
综上,本地块土壤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指标限值及相关标准值要求,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可进下一步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