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室内空气及节能检测服务年度入围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有限公司室内空气及节能检测服务年度入围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项目室内空气及节能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
2.2检测招标范围:******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负责实施(包括代为管理或合作)的项目,合同估算价格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室内空气及节能检测服务, 室内空气中含有的甲醛、苯、氨、氡、游离甲醛、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有机污染物的专项检测服务。
2.3入围期限: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范围要求:具有室内空气(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氡、TVOV、氨) ,平均照度,照明功率密度,新风量,风量,噪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0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 日10 时00分 ,地点为海宁市海州东路******办事处1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群益路115号 地 址:******街道长丰路436号保安
大厦10层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茹女士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传 真:0573-******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