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新乐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补遗文件(第1次)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1条中,“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部分内容矛盾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3 条中,“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现变更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注册建造师”。(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部分内容矛盾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3.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5 条中“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现变更为“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5 条中“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部分内容矛盾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中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设计团队人员配备 “7、燃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的得 0.5 分;同时具有供燃气专业中级职称加0.2分,具有供燃气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现变更为“7、燃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的得 1 分;同时具有供燃气专业中级职称加0.2分,具有供燃气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部分内容矛盾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中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施工人员配备 “1.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的得 1 分”现变更为“1.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的得 1 分”。(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部分内容矛盾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6.原开标时间2025-04-02 09:30变更为2025年04月16日09时30分。
7.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04-01 18:30变更为2025年04月15日18时30分。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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