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绿色建筑和近零能耗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绿色建筑和近零能耗咨询服务已经批准,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承担的绿色建筑技术咨询和近零能耗建筑认证咨询服务在1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
(1)绿色建筑技术咨询:
设计阶段预评价:合同签订后,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并提供完整绿建技术审核资料后20日历天内提交预评价。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的要求,为建设单位提供从规划、设计、预评价、施工、竣工、标识认证、运维等全过程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协助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竣工阶段认证:竣工验收通过后在招标人提供相关完整的绿建技术审核资料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并提交评价机构;配合招标人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评价专家审查并取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证书。
(2)近零能耗咨询服务(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均属于近零能耗的同一体系, 以下统称近零能耗。):
设计阶段:在招标人提供相关完整的近零能耗建筑设计技术审核资料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并提交测评机构。通过专业的技术咨询,配合招标人建设的项目,确保达到国家《近零能耗建筑设计标准》(GB/T51350)预期近零能耗建筑的要求,为建设单位提供从规划、设计、设计标识认证、施工、竣工、标识认证、运维等全过程近零能耗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并代理申报并获得近零能耗建筑设计阶段标识证书,以及协助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竣工阶段:竣工验收通过后在招标人提供相关完整的近零能耗技术审核资料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并提交评价机构,代理申报并获得近零能耗建筑竣工阶段标识证书,以及协助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2.服务期限:中标(入围)结果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节能评估或节能管理相关内容(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表述各异,具体以评标时专家认定为准);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 ******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5.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节能评估能力;
6.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08:30至2024年11月1日9:3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nmai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建设大楼北楼 地 址:合力大厦1号楼24楼2408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0573-******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2024年10月22日
资格评审符合性标准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节能评估或节能管理相关内容(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表述各异,具体以评标时专家认定为准)。(提供副本复印件) |
2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副本复印件) |
3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4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没有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