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925-YCJR-G2025-0001
二、项目名称:建湖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库建设及地籍图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有限公司 | ************X8 | 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6楼A·B座 | 97.6(均分制) | 319000元 |
采购包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有限公司 | ************2T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灵仙路2号江苏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兰德园区16栋 | 98.1(均分制) | 306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名称:建湖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库建设及地籍图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一标段为******街道、上冈镇、庆丰镇、冈西镇、高作镇、宝塔镇在内,******街道5个镇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及地籍图编制工作;二标段为******街道、建阳镇、芦沟镇、沿河镇、恒济镇、九龙口镇、颜单镇在内,******街道6个镇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及地籍图编制工作。 服务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 号)《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5〕32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010 号)《关于深化开展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苏自然资函〔2024〕868 号)工作要求,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及地籍图编制工作内容并汇交。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熙、赵红芳、姚加平、倪鹏、李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按照中标金额的1.2%收取(通过数字人民币方式交款),一标段收费金额为3828.00元,二标段收费金额为367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建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单位地址: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三楼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湖县公安路3号建设大厦13楼
联系人:徐琪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琪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