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三河市城安应急中心一期一标段精装修配套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河市城安应急中心一期项目已由我单位中标,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了加快该项目整体工程建设进度,现就三河市城安应急中心一期一标段精装修配套弱电工程所需施工合作队伍(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特此公告。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规模:三河市城安应急中心一期项目包含1#-3#,5#-9#******服务中心、后勤保障中心、1#-2#宿舍楼、门卫及地下车库、室外工程、配套市政道路等。本次招标范围为三河市城安应急中心一期一标段精装修配套弱电工程。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施工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迎宾路西侧、金谷南街南侧。 拟定开工日期:2025年8月20日 拟定竣工日期:2025年9月19日 工期:30天 2.2招标内容 主要工程项目及内容包括三河市城安应急中心一期一标段精装修配套弱电工程的土建、绿化、水电等施工(具体细目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主要工作项目、数量及概况:三河市城安应急中心一期一标段精装修配套弱电工程包含1-3#安置楼、5-9#安置楼、1-2#宿舍楼精装修配套弱电、电梯五方对讲工程施工,上述工作所需的所有人工、小型机械、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垂直(水平)运输、施工配合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须知“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独立投标,严禁合伙或联合入股参与投标。 3.3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同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在招标人处办理了准入且有意参加投标者的,请于2025年7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31日9时00分前在中铁鲁班平台响应,并按照投标方资格审查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线下发投标方审核。 (发资料时必须在邮件标题备注投标单位名称,例:******集团二处有限公司三河市城安应急中心一期一标段精装修配套弱电工程分包资格审查资料) 4.2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按2万元/包件收取,******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001 备注:汇款时需在备注栏注明“三河市城安应急中心一期一标段精装修配套弱电工程投标保证金”。 4.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准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共同交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在线上及线下同步提交,在线上传至中铁鲁班商务网(网址:******/),线下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有限公司三河市城安应急中心一期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部。 5.2投标文件应在 2025 年 8 月 15 日 9 时以前送至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三河市城安应急中心一期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部 ,逾期送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文件不得擅自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办理。 6、招标人信息 ******集团二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迎宾路西侧、金谷南街南侧联 系 人:王海静 电 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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