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珠海市金湾区审计局公告了《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现将涉及我局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整改报告》反映我局问题6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4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个。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推动整改。截至公告日已整改问题6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依照职责分工,经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和征求意见,拟定了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方案,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定价、征收等相关工作。
(二)关于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部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的通知》《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召开全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规范。目前全区累计办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265个,在建项目已完成100%备案。个别区域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情况已整改处置完毕,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日常国有空闲地的管理工作。
(三)关于垃圾分类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区域存在垃圾混收混运、设置分类设施不规范等问题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联合相关单位逐一对航空新城34个小区加强检查,责成督促各物业小区完成整改。二是严格规范清运单位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行为,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检查,未发现混收混运行为。三是针对部分小区私自拆除垃圾分类亭事宜,已重新选点重建。个别小区垃圾桶露天摆放问题已整改完毕。四是加强对垃圾分类执法监督检查,对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坚决依法处罚。
(四)关于生活垃圾收运监管不到位,垃圾清运单位涉嫌违规跨区收运厨余垃圾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垃圾清运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各镇排查违规跨区运输生活垃圾的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经排查全区生活垃圾直运车辆定位系统(送焚烧处置厂的)及全区生活垃圾量,未发现垃圾量异常增长及车辆重复过磅的情况。二是对个别公司涉嫌违规跨区收运厨余垃圾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是对个别公司涉嫌违规跨区收运情况及金额核实查据,核减相关费用32.88万元。
(五)关于市政综合养护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及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发函相关单位要求严格审核养护标准和工作量,据实核减相应的养护费用。二是加强管养合同审核工作,强化风险管控,防范合同欺诈、违约等风险,确保单位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三是加强区属桥梁监测工作的监管,提醒相关部门监督管养单位落实核心区桥梁检测工作。
(六)关于部分重大事项未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党组会议和局务会会议议事范围,涉及重大事项的工作、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等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未经局党组会研究的事项,不得开展工作。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