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桥梁用钢板(第一批)集中采购项目QLGB-5(第三次)(HBSJ-202412QT-******5)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SJ-202412QT-******5 |
1.招标条件 |
******集团2025年桥梁用钢板(第一批)集中采购项目进************有限公司。本项目QLGB-5(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建设规模:桥梁用钢板,共分1个标包,标包划分情况、拟招标数量、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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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桥梁用钢板,共分1个标包,标包划分情况、拟招标数量、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计划交货期:2025年6月至项目完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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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招标人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工程材料使用计划,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供货通知,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正式供货通知后,按合同约定要求执行运送至指定地点。 2、本次招标数量只为暂定数量,招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的调整,实际供货量和结算量以招标人的供货通知书并经相关方共同核验数量的书面凭证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应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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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为桥梁用钢板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全资子公司,具体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2025年桥梁用钢板(第一批)项目共计7个标包,最多允许中2个标包,QLGB-1和QLGB-3只能中1个标包。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文件在该标包将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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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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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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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有限公司(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湖北国展中心东塔湖北交投大厦 | 地址: | 武汉市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方工 | 联系人: | 彭亚美、孙小梅、胡小康、王保东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网址: |
| 网址: |
| ******银行: |
| ******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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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7日 |
附录: 附录1 标包划分表 标包号 | 项目名称 | 暂定招标数量(吨) | 暂定交货地点 | 预计起止供货期 | QLGB-5 |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 | 11654.1 | 项目确定的加工单位指定交货地址 | 2025年6月至项目完工(暂定) | 合计 | 116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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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 生产厂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桥梁钢板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年生产能力须达到220万吨且具备配套炼钢能力(附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tPosition=)的查询截图)。 4、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2024年)合格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2023和2024年检测报告彩色扫描件)。 | 生产厂家全资子公司 | 1、提供与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的企业权属证明文件(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应满足本项目生产厂家资质要求中的1、2、3、4条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 | 生产厂家 | 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中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提供 2022 年度和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彩色扫描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 生产厂家全资子公司 |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近两年(2022和2023年度)年度审计报告中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均大于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大于5亿元(不含5亿元)(提供 2022 年度和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彩色扫描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 生产厂家 |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桥梁钢板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 | 生产厂家全资子公司 |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个桥梁钢板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及业主证明(委托方)彩色扫描件)。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它要求) 其它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十三、其他资料(保供承诺函及真实性承诺)”的格式要求制作并上传到投标文件相应节点中。 |
附录7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分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人信誉声明、保供承诺函、真实性承诺函、企业信用状况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4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由投标人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可简写)。 ******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 5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分项报价表、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相关服务计划 | 6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7 | 报价唯一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 8 | 备选投标 方案 | 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9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无效的营业执照 | 10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生产厂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桥梁钢板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年生产能力须达到220万吨且具备配套炼钢能力(附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 4、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2024年)合格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2023和2024年检测报告彩色扫描件)。 【生产厂家全资子公司】 1、提供与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的企业权属证明文件(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应满足本项目生产厂家资质要求中的1、2、3、4条要求。 | 11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生产厂家】 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中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提供 2022 年度和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彩色扫描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生产厂家全资子公司】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近两年(2022和2023年度)年度审计报告中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均大于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大于5亿元(不含5亿元)(提供 2022 年度和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彩色扫描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 12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生产厂家】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桥梁钢板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 【生产厂家全资子公司】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个桥梁钢板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及业主证明(委托方)彩色扫描件)。 | 13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14 | 其他要求 | 未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保供承诺函”及“真实性承诺函”。 | 15 | 实质性响应 | 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响应有偏差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或其他条件 | 16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17 | 存在禁止 投标的情 形(一)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包括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形); (5)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标段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8 | 存在的其 他情形 (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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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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