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新塘河东段综合治理项目EPC答疑纪要4#
答疑纪要内容:
1、招标文件中原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2025 年7月1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表述有误,调整为“投标人应提供 2025 年6月30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均作相应调整。
2、本招标补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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