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XX-CG-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郎溪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有限公司因合作地面站设备被干扰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从合格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220号
成交金额:499000.00元
评审报价:499000.00元
评审总得分:75.94分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服务类 |
名称:郎溪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利用多源卫星对郎溪县全域1104.8平方公里开展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通过监测及时告警、指导地面巡查的重点区域,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改善郎溪县全县大气环境质量。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
更正日期:2025年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郎溪县亭子山西路4幢1-103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服务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农村局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中港东路华润苏果写字楼12楼
联系方式:张涛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亭子山西路4幢1-103号
联系方式:郝工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涛
电 话:******
五、附件:
1、郎溪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时间: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