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 ||||||||||||||
项目名称 | 赤峰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保险 | 项目编号 | GLZB2025-034 | |||||||||||
标段名称 | 赤峰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保险 | 标段编号 | GLZB2025-034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 招标控制价 | ******.00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3日 | |||||||||||
开标地点 及标室 | 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37 | |||||||||||||
保险期限 | ①工程施工期(建筑安装期):自保单签订之日起6个月。对于政策性缓建、停建或因资金断链出现项目暂停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保险合同期和保险事宜。 ②自动顺延期限:如到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截止期后工程未全部交工验收,甲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后,乙方将免费顺延保期6个月,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 ③保证期:共12个月,自工程全部交工验收时起算,向后顺延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 |||||||||||||
项目负责人 | 乌兰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大板至查白音他拉段公路项目工程 2.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吐至乌兰浩特段公路工程 | |||||||||||||
企业业绩 | 承保业绩: 1.赤峰市巴林左旗2023年国道305线养护工程YHSG-3标段 2.赤峰2022年国道303线K925+650-K932+561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3.赤峰2022国道305线海拉苏至宝日勿苏段(K661+850-K691+587)公路修复性养护工 4.赤峰市巴林左旗2023年国道305线养护工程YHSG-1标段 理赔业绩: ******有限公司大查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DCSG-4段项目部 2.赤峰市巴林左旗2023年国道305线养护工程YHSG-1标段 ******有限公司 | |||||||||||||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保险期限 | ①工程施工期(建筑安装期):自保单签订之日起6个月。对于政策性缓建、停建或因资金断链出现项目暂停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保险合同期和保险事宜。 ②自动顺延期限:如到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截止期后工程未全部交工验收,甲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后,乙方将免费顺延保期6个月,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 ③保证期:共12个月,自工程全部交工验收时起算,向后顺延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 |||||||||||||
项目负责人 | 孙颖悟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PPP项目保险服务协议 2.松山区岗子至十三太堡公路工程项目保险服务协议 | |||||||||||||
企业业绩 | 承保业绩: 1.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至乌兰浩特段公路工程项目 2.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PPP项目 3.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查白音他拉至草高吐段工程保险项目 4.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工程项目K2+100-K17+600标段 5.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大板至查白银他拉段公路项目保险3标 6.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工程项目K24+030-K45+863标段 理赔业绩: 1.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阿荣旗联络线大板至查白音他拉段公路 2.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PPP项目 3.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阿荣旗联络线大板至查白音他拉段公路 4.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5.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 | |||||||||||||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保险期限 | ①工程施工期(建筑安装期):自保单签订之日起6个月。对于政策性缓建、停建或因资金断链出现项目暂停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保险合同期和保险事宜。 ②自动顺延期限:如到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截止期后工程未全部交工验收,甲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后,乙方将免费顺延保期6个月,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 ③保证期:共12个月,自工程全部交工验收时起算,向后顺延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 |||||||||||||
项目负责人 | 张丽峰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白音察干至永泰公段高速公路 | |||||||||||||
企业业绩 | 承保业绩: 1.白音察干至永泰公段高速公路 2.国道 111线(北京-漠河)腾克至甘河农场段一级公路工程保险项目 3.国道 332 线(原省道 301线)库布春林场至根河段一级公路工程保险项目 理赔业绩: 1.国道 111线(北京-漠河)腾克至甘河农场段一级公路工程保险项目 2.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扎兰屯至阿荣旗段高速公路工程 | |||||||||||||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 | |||||||||||||
否决投标情况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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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与投诉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 ||||||||||||||
公示时间 | 2025年6月4日 —— 2025年6月7日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 地址 | 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大明街南侧、天义路西财富大厦A座7楼 | |||||||||||
联系人 | 崔先生 | 受理电话 | ****** | |||||||||||
行政监督单位 | ******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 地址 | 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大明街南侧、天义路西财富大厦A座7楼 | |||||||||||
受理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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