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上英镇海口村环境整治项目(古渡口文化体验平台分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1581-04-01-442467 | ||
投资项目名称 | 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上英镇海口村环境整治项目(古渡口文化体验平台分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上英镇海口村环境整治项目(古渡口文化体验平台分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陆丰市上英镇海口村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建设内容及规模:上英镇海口村环境整治项目(古渡口文化体验平台分项)总建筑面积1586平方米,共三层。建设内容包括厨房及配套区域、员工餐厅、接待区、大堂餐区、包间及相关配套房间等。本项目建筑高度为11.1米,结构为钢结构。2.项目性质:旧船改造3.项目主要施工区域划分:景观平台、接待大堂、一二层包间、儿童游乐区、员工餐厅、后厨、卫生间、办公区、外立面、室外漂浮栈道等。4.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原结构部分拆除、增加钢结构楼梯、增加漂浮栈道、零星钢结构、地面找平、地面瓷砖铺贴、地面防水、墙面瓷砖铺贴、墙面防水、加气块墙体砌筑、玻璃不锈钢施工、天花乳胶漆石膏板吊顶、天花铝扣板、墙面挂网抹灰、墙面腻子乳胶漆、墙面木饰面、强弱电布管布线、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给排水管道安装、洁具购买安装、家具购买安装、厨房设备购买安装、外立面铝板等。5.施工工艺及材料标注符合国家规定。 | ||
招标内容 | 负责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上英镇海口村环境整治项目(古渡口文化体验平台分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阶段包含方案设计及修改、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总工期暂定为9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2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中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4.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相关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2)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4)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5.1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 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5.2 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5.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6、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9、关于联合体投标:9.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及勘察设计负责人以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1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5.1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 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5.2 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5.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②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对投标人业绩作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3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3日 11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3日 11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农村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邻里中心五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879 |
招标监督机构 | ******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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