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
二、合同名称:淳安县继承(受遗赠)类不动产登记公证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F******
四、项目名称:淳安县继承(受遗赠)类不动产登记公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资源局
地 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联系方式:0571-******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淳安县公证处
地 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83号(供销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姜家污水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淳安县继承(受遗赠)类不动产登记公证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对淳安县行政区内不动产(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继承(受遗赠)进行审查、协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等疑难业务引起的信访、复议诉讼等纠纷调处、协助查验非本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真伪等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服务要求:淳安县继承(受遗赠)类不动产登记公证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对淳安县行政区内不动产(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继承(受遗赠)进行审查、协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等疑难业务引起的信访、复议诉讼等纠纷调处、协助查验非本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真伪等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服务时间: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2年(若服务期内费用达到预算价格60万元则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淳安县继承(受遗赠)类不动产登记公证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2.合同金额(元):6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