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宁市许村镇XC191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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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表2 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本次公示时间为60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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