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永嘉县桥下镇小京社区教玩具孵化园17幢
******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教玩具制造、销售的企业,现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企业搬迁至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小京社区教玩具孵化园17幢的自有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08.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5176.05平方米,原有项目已停产清空。迁建后,企业拟取消喷砂、打磨工艺(全部由抛丸替代),取消原有柴油燃烧供热,采用天然气燃烧供热,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原辅材料用量,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600套教玩具,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焊接、抛丸、喷塑、固化、搅拌、滚塑、装搭、燃烧、缝纫、下料、包装等。
公众参与情况******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附件:谷奇-公示.pdf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