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服务中心委托,对汤阴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编号) | A******000407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F | ******MA9FFT2T8W | ******MA40HCQL75 | |
评标总得分 | 100.0 | 98.89 | 98.32 | |
投标报价(元) | ******.80 | ******.57 | ******.29 | |
项目建造师(经理) | 陈昭辉 | 张慧杰 | 许丽红 | |
质量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 |
控制价 | ******.02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 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陈昭辉 | 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 | 豫******9895 |
2 | ******有限公司 | 张慧杰 | 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 | 豫******6408 |
3 | ******有限公司 | 许丽红 | 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 | 豫******1236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1 | ******有限公司 | ******中学初中教学楼扩建工程 | ******中学 | 2021年8月24日 |
******小学二期(办公楼教辅楼)工程 | ******体育局 | 2021年1月22日 | ||
2 | ******有限公司 | 安阳市汤阴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小区红线内)1标段 | ******服务中心 | 2024年10月30日 |
******中学行知楼加固改造项目 | ******中学 | 2024年12月30日 | ||
3 | ******有限公司 | 嘉洲·雅舍一期项目 5#、6#、7#、9#、10#、11#、Y1#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 ******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27日 |
1.3、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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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广利建 ******有限公司 | 内黄县2020年新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五标段 | ******小学 | 2021年11月20日 |
2 | 河南正商建 ******有限公司 | ******中学行知楼加固改造项目 | ******中学 | 2024年12月30日 |
******中学塑胶跑道整修项目 | ******中学 | 2024年10月25日 | ||
3 | 河南璩祥建 ******有限公司 | 嘉洲华庭C区、D区项目1#、2#、3#、7#、8#、11#、14#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 ******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31日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商务标评审 | 信誉标评审 | 总分 |
1 | ******有限公司 | 95.00 | 5.00 | 100.00 |
2 | ******有限公司 | 93.89 | 5.00 | 98.89 |
3 | ******有限公司 | 93.32 | 5.00 | 98.32 |
4 | ******有限公司 | 92.56 | 3.00 | 95.56 |
5 | ******有限公司 | 90.32 | 5.00 | 95.32 |
6 | ******有限公司 | 88.45 | 5.00 | 93.45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4日 |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R
联系人:郑逢子
电话:******
地址:汤阴县人民路中段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系人:师红伟
电话: ******
******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龙
电话:******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