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期工程、货物、服务外委等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除盐系统及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阳、阴树脂需要定期进行再生,再生用药剂为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盐酸、液碱。
2.2招标范围:(1)按要求提供合格盐酸、液碱;(2)运输盐酸、液碱和卸药。
采购数量(仅供报价参考):盐酸用量约为50吨/年, 液碱用量约为70吨/年。本次招标为单价报价,履行合同时按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2.3交货期:招标人需用盐酸、碱液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方送货。供货方必须在接到电厂通知后,24小时内运抵电厂生产现场。
履约期限:为首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分年签订。
2.4质量标准:盐酸:符合GB 320-2006标准规定,总酸度(以HCl计)≥31.0%,铁≤0.002%,硫酸盐(以SO4计)≤0.005%,砷 ≤0.0001%,灼烧残渣≤0.05%,游离氯(以Cl计)≤0.004%
液碱:符合GB/T 11199-2006标准规定,氢氧化钠(以NaOH计)≥32.0%,碳酸钠(以Na2CO3计)≤0.04%,氯化钠(以NaCL计)≤0.004%,三氧化二铁(以Fe2O3计)≤0.0003%,二氧化硅(以SiO2)≤0.0015%,氯酸钠(以NaCLO3计)≤0.001%,硫酸钠(以Na2SO4计)≤0.001%,三氧化二铝(AL2O3)≤0.0004%,氧化钙(CaO)≤0.0001%。
2.5交货地点:******有限责任公司。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A:液碱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B:盐酸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
3.1.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盐酸、液碱均不少于2项)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3信誉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并进行“报名”操作(具体事项可咨询 400-789-8058,如已通过不必重复办理)。使用数字证书(河北CA)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失败或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发送后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许祎琳,电话:0311-******、******)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335-******,监督邮箱:******。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以“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取技术服务费的通知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540号
联 系 人: 刘雨薇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 050081
联 系 人: 许祎琳
电 话: 0311-******、******
E - mail: ******
网 址: ******
******银行: ******银行金桥支行
账 号: ******20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