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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枧头镇小微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万安县枧头镇小微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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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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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枧头镇小微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一期)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本工程于202505279:00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建造师:胡勇        注册证书编号:湘************

技术负责人:陈刚

施工员:许楠、钱程

质量员:潘千慧

材料员:黄蓉

资料员:潘星羽

专职安全员:黄龙、杨京

中标价:******.15

公示时间:20250527日至20250530

预中标单位: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①②④承诺书 )。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何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发改委:******

万安县住建局:******

 

                              ******有限公司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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